近日消息,三星电子于2021年5月6日向欧盟申请了ZFlip商标,分为第9类,并将其描述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保护套,电子笔,电容式触控笔’。
商标注册作为品牌保护的方式之一,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那么商标注册申请时的原则是什么呢?
1、在先申请原则
在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是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那么申请在先的商标,该申请人就可以获得商标专用权,而后申请的商标就会被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属于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名气的商标,该商标也是不予核准注册的。
2、自愿注册原则
不是所有的商标都是强制性要求注册的,可以注册之后使用,也可以未注册使用,主要还是取决于申请人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可以享有商标专用权,会受到法律保护;而未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是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也无权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但是驰名商标除外。
3、强制注册原则
虽然实行的是自愿注册原则,可是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必须是要实行强制注册原则,现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烟草制品。
4、显著性原则
申请的商标必须要具有显著性,方便消费者识别。因此商标必须要有显著性,而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5、禁止抢注原则
商标法有规定,申请的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在使用并且有一定名气的商标,也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以上就是有关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什么的相关介绍。更多商标详情可查看商标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