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企业开始重视商标保护。商标注册申请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但是商标注册申请并不是可以盲目申请,它也是需要遵循一些原则的。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什么?
①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
②商标显著性原则
申请的商标必须要具有显著性,方便消费者识别。而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也就是说,即使有一个标志没有其他人在先注册,并且符合产品的具体内容,但是这个标志并不能很明显的将所标志的产品与其他产品区分开来,那么这个标志就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③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以上就是对商标注册申请原则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