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标注册申请之后,通过了审查员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就会进入初步审定并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这也就意味着你的商标要接受公众的“审查”,商标异议就发生在这个阶段。如果对商标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一: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任何人,可以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被异议了怎么办?
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副本发送到异议人手中,并限定异议人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作出答辩。异议人逾期未提出书面答复的,视为放弃答辩权。
然而,商标异议并不总是都能成功的。所以这个答辩很重要,甚至决定了你的商标能否成功注册!因此,在收到商标局的通知后,申请人不要太慌张,先分析异议的原因,再有针对性地及时回应异议。
三:异议答辩的重点是什么呢
1.按时答辩
未在商标局规定的期限内答辩的,就会被视为放弃。到那时,你就只能听天由命了,连争取一次的机会都没有了。
2.抓住重点、详细论述
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3.突出优势
第三,如果异议人的商标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或其自身有在先权利等,则具有突出的优势,应该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来陈述。这些是被异议者强有力的理由和论据。
4.针对性强
被异议人答辩的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内容脱节或者与异议内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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