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海淀法院官网了解到,因认为用户在安装 “净化大师”APP后,可以完全跳过“搜狐视频”APP中的广告,此行为给其造成了巨大损失,搜狐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净化大师”APP运营商广州云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软件推介平台运营方大连市世纪鲲鹏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据了解,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搜狐公司诉称,其是搜狐视频网及相应各版本搜狐视频客户端的所有者和运营者,因为“搜狐视频”致力于向用户提供大量免费的正版视频节目,为维持网站的正常运营以及支付高昂的正版视频节目版权费用,“搜狐视频”的经营收入来源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在网站、APP中以及播放视频节目之前向用户播放展现少量、短时间的广告,这部分广告时间相较视频时长一般均可忽略,并不会给用户带来不良影响,其据此来收取广告费用;二是用户付费观看无视频广告的视频节目,即用户支付费用开通会员,观看无视频广告的视频节目,这是作为无法基于获取广告费用而做的一种补充。这两种收入来源模式,也是目前国内正版视频网站的惯常经营模式。
原告经调查发现,广州云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各安卓应用市场向互联网用户提供其开发运营的“净化大师”APP,同时在大连市世纪鲲鹏科技有限公司所运营的“kingroot”安卓软件中开启系统净化时会自动安装“净化大师”软件,无需下载。用户在安装“净化大师”后,可以完全跳过“搜狐视频”APP中节目播放前、暂停中的广告及其他广告。经其査询,在未完全统计国内安卓市场下载情况的前提下,该款软件的下载量已达9亿多次。
原告搜狐公司认为,此行为极其恶劣,已经对其造成了巨大损失,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净化大师”同时是作为“kingroot”安卓软件的一个内置功能而存在,因此“kingroot”也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