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现,与全红婵的名字被抢注如出一辙,“谷爱凌”三个字最早在2019年6月10日已被注册商标。
2月8日,中国选手谷爱凌在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决赛中夺得冠军,作为首位完成自由式滑雪前空翻两周加转体四周的女选手,谷爱凌受到极大关注。
对于抢注名人姓名为商标的行为,相关专业人士称,“如果谷爱凌本人提出商标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宣告相应的商标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还得要看商标申请人能否提出证据,证明其注册该商标并非因为谷爱凌本人的名气,“我们从汉语的语义去理解‘谷爱凌’三个字,是没什么实际意义的,一般来讲,若不是因为她的名气注册,是说不过去的。”
那么为什么谷爱凌的商标申请会通过呢?据了解,可能是因当时谷爱凌名气不比如今,商标审查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申请是可以理解的情况。但现在,有人想再注册‘谷爱凌’商标一定不会通过了。
我们值得反思的是:
一、对用名人姓名(对姓名商标权)抢注商标现象,法律还应该加以规范和明确。
二、名人在主张自己权利前,应当做好一些诸如备案、先行注册商标这样的保护措施,你有保护的前提,才有提起权利的依据。不管是体育娱乐名人,还是其他方面的名人,如科学界(屠呦呦),文化界(莫言)名人,都应该引起足够的保护意识。
三、对于已经被抢注的姓名商标,应该依法经行无效,撤销甚至司法等程序予以保护。要主动出击,不要等到侵权发生后,才被动应战。
以上就是有关“谷爱凌”被成功注册成商标,这是什么原因的知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