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类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12类商标12类商标,主要是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
【1201】火车及其零部件【1202】汽车、电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1203】摩托车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1204】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1205】缆车,架空运输设备【1206】轮椅,手推车,儿童推车【1207】畜力车辆【1208】轮胎及轮胎修理工具【1209】空用运载工具(不包括飞机轮胎)【1210】水用运载工具【1211】运载工具零部件
12类商标转让的流程:
①挑选符合心意的商标/有亲朋好友提供的商标
②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定金(商标代理机构会核实商标的状态)
③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提供复印件等材料
④商标代理机构提交材料
⑤商标局进行审查工作,受理的话下发受理通知书
⑥审查无异,商标转让成功
12类商标转让失败的原因:
①盗转注册商标:即他人未经商标持有人同意,私自盗转注册商标
②个体执照或公司执照未年检:商标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没有参加年检
③印章不符:即注册商标的印章和转让商标的印章不同,则转让失败
④近似商标:商标转让人如果拥有近似商标的话,需要一同转让
⑤商标未注册: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
⑥商标未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⑦商标撤三: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⑧商标图样: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
⑨商标未变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