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经常有经营多年的企业,品牌有了,名气和声誉也有了,可最后却没了商标。
近日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建新橡胶(福建)有限公司旗下的品牌“回力城”和双钱轮胎旗下的“回力”商标近似,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故判定回力城商标无效。该公司不服,上诉后但是法院还是维持原判,回力城商标无效!
那么建新橡胶该公司的“回力城”商标为什么会被判无效呢?商标在哪些情况下回被判无效?
1、“回力城”商标为什么会被判无效?(推荐阅读:OPPO诉争OPPO商标终审败诉,商标无效引证的要素有哪些?)
据了解,法院经过审判认为,“回力城”显著识别部分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回力”品牌的主要认读部分“回力”,且在文字构成、呼叫方式、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已分别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判定“回力城”商标无效。
2、哪些情况商标会被判无效?
(1)某些侵权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未被利害关系人监测到,核准注册后,利害关系人发现该商标损害自身利益,对该商标提起无效宣告。
(2)市场仿冒等侵权行为严重,针对作为“侵权工具”的注册商标提起无效宣告。
(3)行业内的通用词汇被注册为商标,为解除使用妨碍而提起无效宣告。
(4)针对他人已注册的近似商标进行专项清理,提起无效宣告。
(5)少数企业出于认定驰名商标的考虑,寻找可以作为合适案源的商标提起无效宣告。
以上就是有关知名轮胎企业商标被判无效,哪些情况商标会被判无效的知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