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看到一则消息,一家1997年开的弄堂小吃"耳光馄饨"在有一定知名度之后,2016年却发现"耳光馄饨"已被他人注册了商标。并且注册者还使用“耳光馄饨”进行招商加盟。
在原商家起诉后,最终法院判定:“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一审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仿冒等行为, 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与合理费用200万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诉。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尽管耳光馄饨是曾是路边小吃,但不能因未注册商标就否定其相关权益。故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上诉事件我们看到被告抢注了“耳光馄饨”的商标,那么什么是商标抢注呢?商标抢注有哪些形式呢?
商标抢注的形式:(更多商标详情可查看商标注册申请)
1、抢注未注册商标
其他人或企业在市场中已经享有一定名声的品牌,被抢注者率先注册成商标,“耳光馄饨”就是这一案例。
2、抢注已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分为国内商标和国外商标,它决定了该商标能在哪些地区获得保护,但除了这些地区外的其他地方是无法获得保护的,因此给了抢注者机会。
3、抢注驰名商标
抢注驰名商标更复杂。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让抢注者有机可乘。
4、抢注其他在先商标权利
一些人会利用法律空白恶意登记了其他权利,如将他人设计专利或著作权注册成商标,这也属于商标抢注的一种行为。
以上就是有关商标抢注的形式有哪些的相关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