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正式创建账户组、开通聚名网子账户功能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协议。本协议将通过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特别关注对您的权利及义务将产生重要影响的相应条款。
请您务必在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内容,且接受开通子账户功能的相关后果与责任后,再进行后续操作。
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可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或联系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聚名网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第一条 重要提示
1.1本协议是用户(以下简称“您”)与聚名网之间,就您本人及/或您所代表的第三方,使用聚名网(以下简称“我方”或“本平台”)提供的聚名网子账户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所订立的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2在接受本协议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将通过加粗或者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免责条款,我方对您违规、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条款等,请您留意重点阅读。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我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我方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1.3我方有权根据业务策略,适时对本服务的功能进行增加、删减、更新、调整,或取消本服务类型,具体以您使用服务当时聚名网相关页面的展示为准。
第二条 定义和解释
2.1 “聚名网官网”:是指包含域名为www.juming.com的网站以及聚名网客户端,如APP。
2.2 “聚名网账户”:是指聚名网分配给注册用户的数字ID,以下简称为“账户”。
2.3 “聚名网金牌账户”:是指自愿注册获得聚名网账户并申请开通金牌账户权限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4 “聚名网账户所有者”:是指注册、持有并使用聚名网账户对应的绑定的实名认证主体。
2.5 “账户组”:是指聚名网为用户提供的一项账户增值服务,使同一账户所有者可以对其拥有的多个聚名网账户,进行资金管理、积分管理等统一的账户管理行为。
2.6 “账户组主账户”(“主账户”):是指同一账户所有者持有的多个聚名网账户中,创建账户组并可添加其他聚名网账户加入账户组的某个特定的聚名网金牌账户。
2.7 “账户组子账户”(“子账户”):是指同一账户所有者持有的多个聚名网账户中,被主账户邀请添加进入账户组的账户,被添加的账户需同意添加请求,方可成功加入账户组。本平台仅主账户可添加其他聚名网账户进入账户组。子账户不能添加其他账户进入账户组。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 本平台仅接受满足以下条件的金牌账户创建账户组:
3.1.1 申请创建账户组的主账户需为聚名网的金牌帐户;
3.1.2 申请创建账户组的主账户所有人,与接受主账户添加的子账户所有人,为同一实名认证主体;
3.1.3 申请创建、进入账户组的主子账户,不存在专属用途账户、账户被冻结、账户权属存在争议等情形;
3.1.4 用户应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接受本协议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3.2 用户创建账户组功能,应遵循如下程序要求:
3.2.1 用户通过主账户创建账户组,再由主账户添加,子账户同意,使主子账户进入同一账户组;
3.2.2 用户的主子账户在同一账户组同时或之后,可以进行账户间资金及积分的互转;
3.3 用户可在同一账户组的主子账户之间,开通如下一项或多项功能,以开通页面的相关规定为准:
3.3.1 主子账户资金互转:主账户可以将自己的资金转给子账户,子账户亦可以将其资金转至主账户。
3.3.2主子账户可积分互转:主账户可以将自己的积分转给子账户,子账户亦可以将其积分转给主账户;
3.4 主账户与子账户成功创建账户组后,关联关系将无法解除。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用户应承诺并保证,
4.1.1 用户在创建账户组、相关权限授予过程中,所填写的、勾选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误导或可能误导聚名网做出正确判断的行为;
4.1.2 您理解并同意,禁止利用聚名网开通子账户的功能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政策或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的行为;因您使用该服务而产生的任何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聚名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4.1.3 您进一步承诺,若因上述原因给聚名网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向聚名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2 您理解并同意,
4.2.1聚名网有权要求用户提供书面材料或其他证明,证明用户有权进行创建账户组、开通子账户功能的操作;
4.2.2 聚名网有权依据自己谨慎的判断来确定用户是否能够使用开通子账户的功能,以及主子账户间进行资金及积分互转的具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如存在违法违规或其他不适宜情形的,聚名网有权拒绝为您开通子账户相关功能,并对相关账户进行冻结、终止您使用服务的操作;
4.2.3 您理解并同意,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聚名网有权记录并保留您创建账户组、开通子账户的账户主体、授权行为、交易流水等相关信息。
4.3 您理解并同意,如果发现以下任一情形的,聚名网有权随时终止一项、多项或全部账户组功能:
4.3.1 第三方对创建账户组的主账户或者账户组内的一个或者多个子账户发起投诉;
4.3.2 账户组主账户或一个或多个子账户被国家主管部门调查的;
4.3.3 用户处于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聚名网被要求配合限制资金转移功能的;
第五条 附则
5.1 用户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该不一致或冲突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5.2 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应提交至聚名网运营主体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5.3 本协议如果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聚名网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您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子账户协议》,并自愿正式进入后续流程,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