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又称“卖家”)通过在本页面以点击确认及其他方式选择接受以下协议内容,即表示您愿意接受以下内容的条款和条件约束。您应在接受之前认真阅读相关信息,如果您对任何条款有疑问或者不同意以下任一条款,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为方便您更好地进行域名出售、交易,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的内容: 1. 定义 1.1. 卖家:指在聚名网注册账号且想在聚名网平台开通店铺出售域名的个人或企业,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 1.2. 域名:本协议中的域名是指在聚名网管理的域名。 1.3. 出售域名:卖家开通店铺后,将在聚名网管理的域名上架发布出售。 1.4. 保证金:为保障交易安全、店铺行为合法合规和售后质量,卖家对聚名网及域名买家做出的一种服务承诺。 2. 开通店铺步骤 第一步:注册聚名网账户; 第二步:账户实名认证; 第三步:账户充值; 第四步:进入管理中心—我是卖家—我的店铺管理—填写店铺名称、公告等信息,点击开通。 3. 店铺开通后注意规则 3.1. 您理解并知悉开通店铺时,系统自动扣除人民币100元店铺保证金,关闭店铺时会退还;关闭后再次开通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3.2. 您理解并知悉,您开通店铺进行域名出售的行为严格遵守中国现有法律法规;不得在店铺简介和域名简介中加入非法关键词,如:赌博类、色情类,等等,如发现一律封锁店铺保证金不退。 3.3. 您理解并知悉,店铺中可以留联系方式,但是出售简介页面不能以任何形式留您的私人联系方式,一旦发现直接封店铺,保证金也不退。 4. 店铺出售域名注意事项 4.1. 上架出售的域名必须是在聚名网管理的域名。如非聚名网管理的域名,卖家需自行将域名转移至聚名网上架出售交易。域名成功售出后,聚名网会收取百分之三的手续费。 4.2. 目前只能发布一口价交易。卖家填写域名价格、周期、简介,填写好后点击发布即可。 4.3. 发布成功,可在正在出售域名中查看出售状态。如果后期想要修改价格或不出售此域名,也可在此处操作修改或处理下架。 4.4. 如暂不出售可以选择下架,下架后可以随时上架出售。如果选择删除,则5天之内不能再次发布。 如您对本协议或本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与聚名网客服中心联系,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 在此,您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充分理解了本服务条款,严格按要求进行填写并自愿申请开通店铺,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